宁波市燃气协会文件
甬燃协[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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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宁波市燃气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逐步实现燃气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共享。经研究,决定建立宁波市燃气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意见表述如下:
一、 专家库专家入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燃气行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及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等;
(三)从事燃气行业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实的实践经验,原为燃气事业发展服务;
(四)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工作需要,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五)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我市燃气行业科技创新、燃气行业的发展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参与燃气行业的立项咨询、论证、评审,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三)参与燃气行业的科技成果鉴定,推荐、评审等工作。
(四)对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论证,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分析、责任鉴定。
三、具体要求: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填写好《宁波市燃气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书等复印件,于5月22日之前报送到宁波市燃气协会秘书处。(联络员:应灵芝,联系电话:87329173,QQ:875302501,电子邮箱:nbsrqxh@126.com,协会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2701室)
附件:宁波市燃气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
宁波市燃气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
宁波市燃气协会
二0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