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栋文米线店违反《燃气工程项目规范》规定,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未能有效防止液化石油气泄漏;未对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导致实际操作人员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使用燃气后未对燃气关闭情况进行检查;且在发现液化石油气泄漏时,未能采取科学有效处置措施。
2. 赤峰富龙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未认真履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和安全用气检查,发现燃气用户用气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未按要求停止供气。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对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导致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
3. 松山区玉龙街道办事处及长安社区未严格履行检查巡查职责,对辖区内安全检查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辖区内商户存在的安全隐患。
4. 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认真落实餐饮行业燃气管理职责,对个体商户燃气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